乍看之欢,不如久处不厌。(本人离婚了,而且有个4岁的女儿,目前父母帮忙再带,婚后暂时不会生活一起,等到孩子可以读书会考虑接到身边来,不能接受的别给我写信。资料一时填写成未婚。 能接受对方带一个孩子,不能接受带两个孩子。 请看清楚再给我写信。 宝贝,你会在哪?